1、片面依赖于事后把关
质量部门是单纯的质量检验部门,只有质量检验功能,而没有质量管理体系保持功能,更没有质量改进和完善功能。
质量部门只负责检验,而不管质量管理体系的其他过程,同时又没有其他部门承担质量管理体系保持的职责,对产品质量全部依赖于检验。
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只向检验部门追究责任,而不向生产部门查找原因,更没有去查找生产流程、管理过程的原因。
宁愿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投入到质量检验和不合格产品的处理上,也不愿将资源投入到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和完善上。
事前策划不落实,事中控制不到位,只知事后追究责任。片面依赖于事后把关而忽视质量管理体系全面、系统控制的结果是不合格率不见降低、质量水平不见提高、不良成本居高不下,质量效益也无法提高。
很多企业在项目管理中往往遇到过程≠最终质量的局面,原因在于过程管理粗放、监管缺失,特别是对关键节点任务的完成条件缺乏约束,造成最终结果不理想。捷为科技iMIS-PM项目管理软件通过PDCA循环,加强事前计划、事中控制监督以及事后总结分析,实现过程和质量的双监管。
2、忽视科学的措施和方法
最主要的表现为:完全依靠个人经验和喜好行事,以人为因素为主导,管理行为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抛开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不讲究质量管理措施和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与现代质量管理的“先找出‘正确的事’、再找出做‘正确的事’的‘正确方法’的科学原则相比,忽视科学的措施和方法,类似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和漫无目标地将资源、精力分散到各种不知是否正确的事情上。因此,忽视科学的措施和方法的质量管理,不得要领,自然不会有明显成效,事倍功半甚至徒劳。
3、不注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片面强调员工个人改进而不注重质量管理体系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忽视了系统环境对个人意识和能力的影响,没有认识到两者相辅相成的关系。
凡出现质量问题,只向员工个人追究责任,而不寻找质量管理体系的系统漏洞和缺陷。
片面要求员工提高改进个人意识和技能,而忽视员工提高改进意识和技能的条件,不提供培训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和激励制度等改进的环境。
陷于处理具体的质量问题、不合格品泥潭,只知道埋头“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再发现问题”的无穷恶性循环,并将问题的原因归咎于员工个人素质的不足,只知追究员工的不合格责任,而忽视导致这些质量问题的管理体系系统漏洞和缺陷。
4、对不良质量现象只治标不治本
对不良质量现象只治标不治本,就好比治理环境污染,只清理污染物,而不去堵塞污染源头,结果是永远忙于“污染—清理—再污染”的无尽循环。
对质量不合格,只有纠正行动,而没有纠正措施,只知消除不合格产品现象本身,而没有追溯到导致质量不合格的根本原因并加以消除。 对导致不良质量现象的原因,不是追根溯源,而是尝浅辄止和仅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浮在表面,找一些表面原因。 对涉及不可控客观因素的不良质量现象,所有原因都往不可控客观因素上推,而不寻找自身可控的主观因素。 对不良质量现象治理有如对农作物除草,如果仅仅是把长在地表上的草割掉,而不是斩草除根,草必然是“春风吹又生”。所以,对不良质量现象必须标本兼治。
5、缺乏以数据支撑
片面依靠经验和直觉管理是一个较普遍的质量管理弊端,典型的情况有:对于质量仅有一些主观概念和笼统性的评价,没有准确、详尽的数据说得清楚、说得准确。仅凭主观经验或感觉行事,对质量问题只有定性分析,没有定量分析,凡事以“差不多”为判断标准。设定质量目标只有笼统性的定性要求,而没有可测量的量化指标。质量管理水平到底怎么样?质量技术如何?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是什么?过程存在哪些问题和缺陷?应当有针对性地采取什么样的质量改进措施?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通过数据分析。
6、满足于现状
安于现状,不思改进,认为品质管理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就无须担心质量问题。在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认证注册后,出现了不思改进的现象,以为认证后就可以高枕无忧,把体系文件束之高阁,“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质量管理水平反而不如认证之前。没有将持续改进过程落实到位,管理评审走过场,对顾客满意、体系运行、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搞形式,对数据分析、不合格控制、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应付了事。质量管理体系出现重大变动(如组织机构重大调整、业务重大变化等),而管理体系文件(如程序、制度等)依然长期未作任何修订更新。不思创新,不鼓励创新,没有创新机制,甚至打击创新。无论一个组织或个人的外部环境,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总的趋势是要求组织或个人不断增强生存的能力。只有通过持续改进,永不止步地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才能在这种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中继续生存和发展。落后就要被淘汰,只有持续改进才能跟上发展,这是永恒不变的法则和规律。
7、没有树立与相关方合作共赢的观念
在对相关方的质量管理中,没有树立合作共赢的观念,“单赢”“单边”的错误思维是损害质量的主要原因。对相关方管理,“以包代管”或“以卡代管”,误认为“包”或“卡”就是管理。没有认识到组织自身与相关方之间是“合作共赢”关系,将相关方看成下属,自己高高在上,颐气指使。只强调组织自身盈利,而忽视相关方的合理利益;只强调相关方提高质量,而没有为相关方提供合理、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以帮助其提高质量。“单赢”“单边”的相关方管理,必然导致相关方的不合作、怨恨和抵触,自然损害到质量,也就是损害组织自身的利益。
8、没有充分的事前质量策划
质量管理“过程方法”原则要求:将活动或过程作为过程加以管理,可以更高效地得到期望的结果。具体到质量策划,内容包括:质量目标、需要的活动和资源(包括文件)、质量验证的准则或标准、需要形成的质量记录。
9、质量部门角色定位错误
现代质量管理的精髓和核心是预防。将质量部门当成“消防员”“抢险员”,成为纯粹的质量检验部门,而放弃日常的“防火”和消灭隐患,放弃其他关键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是明显有违预防原则的。
宁愿为“火警”“险情”付出高昂代价,而不愿意为日常的防“火”和消灭隐患投入相对较少的资源,是明显不符合经济效益原则的,是本末倒置和不明智的做法。正确的观点正如克劳士比所说,“质量系统的作用是预防,而不是检验”。
10、最高管理者缺位
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的缺位情况主要有:没有参与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评价和修订。没有为质量管理体系维持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长期忽视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需要,或视其可有可无。没有规范地组织管理评审,管理评审搞形式、走过场,甚至不参与管理评审。
对应该决策的重大质量管理措施推卸责任,交由对决策效果无能为力或无法承担责任的质量或其他部门代为决策。
对部门和岗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职责和权限分配不清,或授责超过授权,甚至只授责而不授权。
长期忽视对现代科学质量观和质量管理的科学方法、工具的学习,支持质量管理,不讲科学,只凭满腔热情瞎指挥,“好心办坏事”,或假意支持。
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缺位,必然导致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的权威性、严肃性受到损害,使得质量管理体系无法维持正常运行,无法取得成效。